中行再收巨额罚单:多名负责人一同被罚,回应整改内容基本一致
12月1日,人民银行总行披露的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行”或“中国银行”,SH:601988、HK:03988)因存在“12宗罪”而被罚没约3700万元,多名负责人一同被罚。具体来看,中行存在的12项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等。基于此,人民银行对中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7.340315万元,罚款3664.2万元。同时,还有18名负责人一同被罚,包括时任中行银行卡负责人黄某岳、银行卡负责人副总经理盛某、张某、陈某等,合计罚款金额约160万元。中行回应称,此次处罚是“基于2020年人民银行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的”。据介绍,自2020年接受检查以来,该行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严肃整改问责,不断提升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水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据贝多财经了解,这并非中行2023年至今的首张大额罚单。今年2月17日,原银保监会公告称,对中国银行等五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合计罚没38789.96万元。罚单的信息显示,中行因存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证券市场”“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行为被合计罚款3280万元。其中,对中行总行罚款1600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1680万元。同时,银保监会决定对时任中行江苏分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岑朝武、时任中行福建分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卓左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彼时,中行对媒体表示,处罚是“基于2019年银保监会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的”,并称“自2019年接受检查以来,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严肃整改问责,提升服务质效。目前,相关问题全部已完成整改。”不难发现,中行两次被处罚的回应口径基本一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中行并未提出更为实质性的举措,大额罚单不断。另在2023年6月,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也曾被责令改正,并罚没696.9076万元。业绩方面,根据中行2022年年报披露,2022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6180.09亿元,同比增长2.06%;净利润2375.04亿元,同比增长4.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4.39亿元,增长5.02%。截止2022年末,中行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分别为28.91万亿元、26.35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20%、8.10%;不良贷款率1.32%,同比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88.73%,同比上升1.68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末,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379.39万亿元,比2021年末增长10.0%;总负债348.00万亿元,比2021年末增长10.4%。商业银行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2.30万亿元。年末不良贷款余额2.98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63%。其中,中行2022年末的不良贷款总额为2316.77亿元,比2021年末增加228.85亿元;集团贷款减值准备余额4372.41亿元,比2021年末增加467.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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